
自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近两月后,如今,多地监管针对辖内法人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细则也陆续出台。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上海、浙江、海南等多地对辖内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考核上限有所上调,但具体上调的银行档位以及上调幅度略有差异。目前出台的地方版细则中,也有厦门等地监管标准与上述《通知》保持一致、未进行调整。
上海、浙江、海南等地部分银行指标上浮
此前,在2020年最后一天,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划定“红线”,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月23日,每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保监局近期下发了辖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对第三档、第五档银行相关监管指标分别上浮了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按照去年末《通知》要求,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分别是40%和32.5%,中资中型银行分别是27.5%和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22.5%和17.5%,县域农合机构分别是17.5%和12.5%,村镇银行分别是12.5%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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